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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组织开展工信部2025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30 点击次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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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5〕52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首版次软件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首版次软件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初期阶段或者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创新软件产品。本年度选择工业软件作为申报方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开展地位于湖南省境内。

2.申报单位拥有申报软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

3.申报软件产品取得技术创新突破,且在质量水平、市场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三、申报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填报说明要求(附件1),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附件2)、测试机构出具的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附件3)、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附件4)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单位审核

各市州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

各市州工信局根据审查认定情况,填写审核意见表(附件5),形成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与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工信厅。

(三)省厅复核报送

省工信厅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按程序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参加全国遴选。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存在填报信息不实、材料不齐,瞒报、漏报、代码提供不全,送审产品和销售产品不一致的,3年内不得再申报。

2.申报单位需提供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T/CQAE11029--2025)形成的软件产品测评报告,应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产品情况,所选测评机构应符合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11033--2025)要求。测评机构应严格把关,若存在造假等问题,2年内不得参与首版次软件测评工作。

3.各市州工信局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管理要求,维护好政策的严肃性。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审核材料至省工信厅信息软件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盼盼(省工信厅信息软件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462

电子邮箱:hnjxwrjc@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901室

附件:附件1-6 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附件(1).docx

1.填报说明

2.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

3.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

4.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

5.审核意见表

6.推荐产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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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填报说明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采用A4纸双面印制,在封面加盖公章。请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并刻盘,与纸质版一起报送。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一)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

由申报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软件著作权证书、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满足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 11033-2025)标准要求的测评机构所提供的产品测评报告和推荐意见(附件3)原件。

4.产品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如能披露产品研发投入、销售(服务)额等相关数据的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复印件。

5.软件产品功能列表清单,并标注该功能的来源为自研、开源软件或第三方组件。

6.推广应用软件的销售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和资金流水证明。

7.用户应用评价报告材料。

8.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9.产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列为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产品测评报告和推荐意见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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