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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芙蓉区2024年度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奖励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3 点击次数:118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激励发明创造,持续推动全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建设,根据《芙蓉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通知芙蓉发〔2023〕5号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芙蓉区决定开展2024年度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奖励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芙蓉区范围内所有获得专利奖、知识产权转化、融资贴息的企业、组织。(包括:注册地在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个体工商业主。)

  (二)补助标准和条件

  1、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含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金奖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不超过20万元,银奖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湖南专利奖(含外观设计专利)特别奖或一等奖的专利权人,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不超过5万元。

  2、对芙蓉区高校及科研院所达成知识产权转化(限发明专利转化、许可、作价入股)经国知局备案并实际运用的,专利交易额500万以下的每件补助企业5000元,500万以上的按交易额1%补助,同一家企业当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按其银行贷款当年利息的20%给予贴息补助,银行贷款贴息补贴金额以企业当年区级经济贡献为上限且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要求(注:以下资料原件正本经现场受理核对后予以退还,企业申报材料需盖申报主体公章)

  1、申报专利奖应提交以下材料:(1)长沙市芙蓉区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获专利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财政拨款收款凭据》(附表2)。

  2、申报知识产权转化补助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扫描件;(3)《财政拨款收款凭据》(附表2)。

  3、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应提交以下材料:(1)《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申报书(企业)》;(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出质的专利权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商标注册证扫描件;(4)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5)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扫描件(质押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6)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贷款收款凭证和金融机构利息支付凭证、划款凭证等);(7)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扫描件(申报单位上年度和申报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8)《财政拨款收款凭据》(附表2)。

  4、受理时间:从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受理地址:纸质资料请报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嘉雨路469号505办公室),同时电子文档报送邮箱:63225443@qq.com。

  联系人:钟可可    联系电话:0731-84771325

 附件

   1、长沙市芙蓉区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请表.docx

  2、财政拨款收款凭据.docx

 3、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申报表.docx



  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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