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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园区开展湖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8 点击次数:1648

关于组织园区开展湖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0〕11 号)要求,为组织我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高企认定实行常年申报,2020年我区高企申报认定工作分二批次进行,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

二、申报认定条件、材料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附件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注册登记

申报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材料(首次认定的需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

(二)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所有认定申报材料。企业应利用15M的附件上传申报材料,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三)初审受理

申报企业通过网络系统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附件4)报送长沙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主楼A栋311室)进行材料初审、原件核实、备案。

四、认定评审

2020年高企认定评审分二批次进行,认定评审结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省认定机构发文公布,并统一印制高企证书和牌匾。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文件发布后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办公室领取高企证书、牌匾。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应园区有高企申报需求的企业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先登录科企信息库进行自评入库后,再提出高企认定申请。

(二)参与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4月15日前提交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至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审核备案。具体备案要求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另行通知。省认定办将集中公告一批可供2020年认定申报企业选择的中介机构名单(2019年7月已公告的中介机构名单仍可供今年第一批申报企业选择参考)。

(三)高企认定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我区将上报省认定机构取消其高企认定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六、联系方式

(一)管理咨询及材料报送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主楼A栋311室科创办

咨询电话:0731-88995339、88995432、88995350  

(二)系统咨询

咨询电话:0731-88988749、88988755


                     

                                                      长沙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附件:

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docx


附件2:2019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名单.doc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原件.doc



转自长沙高新区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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