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长发[2017] 2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化对非友好交流合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104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使用细则的通知》(长商务发[2018]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对非经贸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商务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申报的通知》,经公开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程序,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2019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扶持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报长沙市商务局或长沙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匿名电话、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88665569 长沙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
88665792 长沙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处
监督电话:88668013 长沙市商务局机关党委(纪委)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邮政编码:410013
附件:2019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部分)扶持方案.xls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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